- 张信通;蒋欣原;
我国基层社会治安管理制度在秦代初步形成,专门负责乡里社会治安的亭处于核心地位。亭源于食宿,后其职能不断增加,社会治安、交通邮驿、军事防御成为秦亭的基本功能。秦亭的治安管理体现在亭部吏逐捕盗贼、安顿流民和基层治安案件的处理,以及上报可疑案情、协助上级审理案件、查封当事人的家产和安保工作。乡吏直接参与基层治安管理,及时上报案情到县廷。乡佐有管理市场治安秩序,及时上报治安和重大刑事案件的责任。出现重大社会治安事件,乡亭部吏、里吏全员参与并负领导责任。主要乡吏有权指挥亭部吏捕捉紧急案犯,其他乡吏也有权领导亭部吏落实紧急治安任务。秦创立的乡、里两级行政社会治安管理模式为两汉所继承。
2025年05期 v.40;No.230 17-23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841K] - 张申;
昆阳之战是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,历来为秦汉史、战争史研究所必谈,相关史料记载也较为丰富详细。然而,众多文献对此战的记载却颇有出入,如新军参战人数、战斗细节等方面仍有许多待商榷之处。不论如何,昆阳之战的意义仍然重要,此战刘秀计谋频施,且能抓住新军主帅的军事失误,最后以堂堂之阵击败敌人取得胜利,直接改变了西汉末年的军事战略格局与历史走向,值得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。
2025年05期 v.40;No.230 24-31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848K] - 马天祥;赵子悦;
自西汉中期以迄东汉末年,豪强士族渐次兴起,土地兼并日益严重。士人们多建言以“井田制”来应对土地兼并危机。然而,悉心梳理两汉抑兼并思想的发展演变,便可发现其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。两汉士人实际上都是在高呼井田圣制的同时,制定着较为温和的“限田”方案。西汉士人的“限田”之策,意在自觉区别和矫正“法儒”推行的激进操切之政;而东汉士人的“限田”之策,则是“士族化”进程裹挟中之“纯儒”在承认、保护豪强和士族既得利益的前提下,心态与王权日渐疏离下的无力说教。
2025年05期 v.40;No.230 32-37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807K] - 段永升;
先秦时期,蜡祭和腊祭在祭祀对象、时间、地点、目的功能和条件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异,但在秦汉以后,逐渐被人们混为一谈。蜡祭的祭祀对象为农业方面的“百神”;祭祀时间是周历十二月的季冬之月;地点在郊外;其目的在于报谢护佑农业丰收之众神,具有报本反始、息老休农之功能;其举行条件取决于农业收成的丰歉,丰年则祭,荒年则废。腊祭的祭祀对象则是祖先神等;时间是周历十月的孟冬之月;地点则是在宗庙之中;其目的是感念先祖护佑政权之恩德,具有宣告政权社稷稳固之功能;其举行条件无关农业收成,与政权的稳固密切相关,只要政权稳固,则年年有祭。
2025年05期 v.40;No.230 38-44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883K]